程開|新北|45歲|男

昨日的情愛,即使五年、十年之久,終有消逝的一日。更何況是包養的關係呢?長期?能多長期呢?我曾有過的3年多包養關係,夠長了嗎?然而,這是妳心中的長期嗎?還是,三個月就稱得上長期?還是,把約定的性愛儲值次數消化完畢,就是長期?妳沒想清楚,也別問我要的長期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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