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IT|台中|37歲|男

兄弟們,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一向不喜歡檢討被害者,騙人者有任何理由或是原因都不該被原諒或是理解
只是206萬,怎麼會信….零用錢這事見仁見智很主觀,可是,不至於太離譜啊
這事要高額零用錢的唯一的機會是’明知被犯〞走法律求償,應該有機會十五萬以上三十萬以下,前提是對方有錢能賠或是分期拿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