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沒有想過和伴侶以外的人談情做愛,
沒有打錯字,確實是這個意思。
我有女朋友,跟我聊過的女孩肯定都曉得,
「她是不是沒辦法滿足你?」
「開放式關係,就是想明目張膽搞出軌?」
經常的被質疑,而她們為了盡可能避免成為「將死之人」所做出努力,我覺得很合理。
是的,無論是八點檔或類戲劇,小三總是不得好死。
當我們將一對一情侶關係視為「唯一正確」的感情模式,形塑「非專一者」是「亂來」的價值觀,對於他們而言,其實很不公平。
所以,開放式關係到底是不是在合理化出軌啊?
美國大學性教育講義《性的解析》將「與婚姻或約會伴侶之外的人產生性或愛情關係」定義為多重戀情( Extradyadic Involvement ),若你與伴侶共同約定之,則你倆就進入「開放式關係( Open Relationship )」。
所以答案是,NO!
兩者的差別在於:伴侶的知情和同意與否。
開放式關係最重要的前提,是雙方都能夠接受,「誠實」和「信任」在開放式關係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尊重關係內每個人的意願跟感受,同時不讓參與其中的人受到實質或無形的傷害;即使有傷害,也能被認真對待與陪伴。
講這麼多開放式關係的理念,好像在吹捧這個名詞。
別誤會,我絕對不是要鼓勵所有人都一起來大解放,那肯定是災難。
所有人都應該要能找到最適合自己、最舒服的方式和伴侶相處,即便是一對一,當然也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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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開放式關係甚至是原本感情的一劑解方。
因為想愛對方久一點,不想因為時間的消磨,就讓彼此覺得被綁架著。
戀愛的形式本來就是流動的。我們不需要被單一的『忠誠』價值給束縛住。
約有63% 的男性和 40% 的女性,都曾經在一對一的伴侶關係中有過出軌行為。
與其通過欺騙和隱瞞來互相傷害,或者強制壓抑自己的欲望和問題,不如誠實和開放的討論人們能夠通過什麼樣的方式來達到親密關係的和諧。
必須強調的是,我非常不希望這篇文章被歪曲成為一些人劈腿的藉口。
開放式關係並非是毫無原則的跟隨本能行動。
它建立在雙方知情自願的基礎上,雙方必須對期望的關係有充分的彼此了解,並達成共識。
雙方都必須覺得這種關係真正能夠滿足自己的,而不僅僅是對方的需要。
那些為了留在愛人身邊,
委屈求全接受對方腳踏兩只船的現象並不是開放式關係。